减税旨在缓解贫富差距本次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缓解目前的贫富差距。 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
税收入1700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这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违背。 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800元每月提高到1500元每月,高于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水平,使中低工薪收入者不缴个人所得税或者税负较轻。 史耀威透露,如果按2004年税收水平计算,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如果正式实施,“意味着国家一年税收收入将减少200多亿元”。 权威专家介绍,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只属微调,今后将逐步实现全员全额自行申报纳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模式,从而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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