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去年7月1日零时许,姚某酒后驾驶李先生的轿车,行至北京北二环路一拐弯处时,车辆失控侧翻,致乘车人李先生、袁女士重伤。事故发生后,姚某自行接受民警调查。交通队认定姚某负全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判处 其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而在事故赔偿问题上,法院认为,李先生身为车主,将车交予大量饮酒人员驾驶并乘坐,其对于自身的损害也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故只获赔1.5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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