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被指用仪仗队肖像与名称推销“将军佩剑” 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为维护军队形象而提起的诉讼。”昨日,三军仪仗队的代理律师邹可嘉在法庭上称。为维护“名誉权、名称权及集体形象权”,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又称
三军仪仗队)将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248万元。“分队长指挥刀变佩剑” 三军仪仗队起诉称,信禾公司为推销其生产的“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工艺品,使用三军仪仗队的肖像和名称进行广告宣传。三军仪仗队为此受到各方责问,被误以为为信禾公司做广告。
邹可嘉出具了10份证据。在这些证据中,多次出现了“三军仪仗队”的名称,还有其海、陆、空三个方队的分队长一起行礼的图片。邹可嘉称,该公司甚至利用电脑合成,在图片中将分队长手中的指挥刀换成了其生产的将军佩剑。仪仗队欲讨“集体形象权”
据邹可嘉介绍,画册中多次出现的4名军官是三军仪仗队的干部。4名军官在证言中表示,从未授权信禾公司使用自己的肖像,在执行任务中的一切肖像权归三军仪仗队集体所有。
在法庭上,邹可嘉特意将“肖像权”更改为“集体形象权”,她表示,尽管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此权益,但集体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公证员陪同购物获取证据
信禾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宣传画册,尽管封面、规格都一样,但其中没有仪仗队军官敬礼的图片。为此,三军仪仗队向法院提交了公证书,以及在公证员陪同下购买“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的经过,并且将已封存的宣传画册由法官当庭拆封,以证实信禾公司向法院提交的画册,和其实际向消费者发放的并不一样。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