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今年7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升2.9%,与上月持平,1-7月份累计平均比去年同期上升2.1%。 从市统计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看,呈现四升一平三降的走势。其中食品类价格受鲜菜、鲜果、鸡蛋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5.2%
、50.7%、11.9%影响,比去年同期上升3.3%,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1.1%,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的重要因素。衣着类价格虽有商家不断打折,但仍比去年同期上涨6.9%。居住类价格受上游产品涨价及进口木材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加之水、电费调价影响,价格大涨10.9%,拉动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1.2%,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受部分西药、化妆洗浴用品降价的影响,7月份,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0.5%。7月份,汽、柴油价格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20.8%和20.6%;但汽车和移动电话价格则分别下降16.6%和31.7%,使得交通和通讯类价格同比小幅下降1.9%。受7月份旅行社收费比去年同期下降10.2%影响,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0.3%。 7月份,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刘芳滨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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