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施监督干部选拔任用
新措施规定:竞争上岗、破格提拔等必须提前申报备案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制定了四项措施,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预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
除了“
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领导干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或系统拟提拔使用前,必须到市委组织部备案”这一措施之外,我市还规定,各区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市直党政机关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事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另外,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干部必须事前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各区市党委、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原则上须提前两天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填写《事前沟通表》,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派员列席会议。(记者
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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