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村土地谜局
占地3300亩的荷兰村土地来自周围五村两乡,其中最大的一块地达2200亩,来自沈阳北陵小韩屯村。
1998年3月,小韩屯村集体经济组织沈阳靓马集团、荷兰欧亚国际贸易公司、中国农房东北公司三家合资成立了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人民币,建设沈阳
欧亚高新农业示范区。
其中,沈阳靓马集团以小韩屯村2200亩地作价入股,占欧亚实业25%的股份,土地为集体所有,欧亚实业享有使用权,用于高新农业项目。
“当时承诺的是建设高新农业示范区,并解决小韩屯村500名农民就业,既不失去土地,又有工作,还能分红利,多好的事情!”靓马集团负责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但1998年12月24日起,欧亚实业向于洪区政府、沈阳市政府、辽宁省政府三级层层报批,121.515公顷土地三天之内从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再由政府无偿划拨给了欧亚实业。
“我们也担心,但政府征地,农民能怎么样?况且我们也是欧亚实业的股东啊!”靓马集团负责人说。
2000年5月,欧亚农业筹备香港上市。荷兰欧亚国际贸易公司提议沈阳靓马集团撤回其25%的股份,改将土地租赁给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便上市。
“香港上市是大事。当时荷兰村是省重大项目,要搞高新农业,我们也就没有反对。”于是靓马集团和欧亚实业在2000年5月,重新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费为每年1000万人民币,逐年按比例递增。当年,杨斌取得了农业用地土地证,并开始建造商品房。
“我们这下开始慌了,不是说要搞高新农业吗,怎么盖起房子了?要是杨斌把房子卖了就走了,我们怎么办?”
2001年4月,靓马集团和欧亚实业再次签订协议:靓马集团将上述2200亩土地以征用方式交付欧亚实业使用,欧亚公司则应支付动迁费、劳动力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共计1.72亿元。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小韩屯村仅收到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3000多万钱款。
“当时那块地上还有20多家工厂,光拆迁费村里就花了6000多万元,连本都不够。”靓马集团负责人说,“农民们甚至连国家土地补偿金都没有收到。”
记者就此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核实时,工作人员均表示并不知情。一位工作人员说:“相关负责人都被处理了;我们是新来的,不知情。”
2003年至今,为追回2200亩土地所有权,小韩屯村多方告助,均无果。
“欧亚实业认为,这2200亩土地已由国家划拨,小韩屯村应该向国家要钱;但政府部门又让我们向欧亚实业要钱,这2200亩地,咋就这么没了!”
2004年,沈阳靓马集团将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取消合同,收回土地所有权。2005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靓马集团败诉。
“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因为欧亚实业已经取得了农业用地土地证,司法不干预行政,在行政命令没有撤消之前,法院都推定它正确。”靓马集团律师、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志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张志毅认为,土地所有权无法追回,但小韩屯仍可通过法律向欧亚实业索回一亿多欠款以及国家土地补偿金。
“据我所知,从2004年至今,五村两乡起诉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要求收回土地所有权,但只有沙河子村胜诉。”张志毅说,“当时小韩屯村是在共建高新农业的背景下,以农业用地的价格出让的土地。而事实上,欧亚实业已经变更了原定的土地用途,因此,官司怎么打,钱怎么要,是一个难题。”
据了解,欧亚实业至今未取得建设用地土地证。
2003年,荷兰村3300亩土地的估价约为12
.6亿元,这些构成了杨斌总资产的主体;杨斌以农业用地的价格取得了土地,但其留下的资产却是以建设用地的价格被评估的。
据沈阳市一位地产界人士透露,2000年,荷兰村周围建设用地地价已达每亩30万元,如今更是上涨到了每亩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