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8月17日,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宣布实施《西安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专门为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而出台的《办法》。 《办法》规定,豆制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卫生质量检验设备和专业人员,当配备 必要的检测仪器;不具备自检条件的,可委托有法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豆制品生产经营选址应当远离垃圾站、公厕等有碍食品卫生的扩散性污染源25米外。 《办法》还规定,豆制品应采用定型包装。豆制品当天加工当天销售,不得隔夜出售。
《办法》规定,豆制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卫生质量检验设备和专业人员,当配备
《办法》还规定,豆制品应采用定型包装。豆制品当天加工当天销售,不得隔夜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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