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工商部门在全区农资市场推出了“农资市场专管员”等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开发区工商针对农资市场推出的五项制度除“专管员制度”外,还包括“农资商品先行赔偿制度”、“农资商品报验备案制
度”、“农资商品质量保证留存制度”和“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召回制度”。这五项制度的推出,是我市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以来,开发区工商部门在农资市场实行“信息反馈联络员制度”后,又一项农资监管新举措。
据悉,为使这五项制度落到实处,开发区工商分局还制定了四项措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场合同处抓重点,工商所抓辖区,执法人员抓业户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其次,根据辖区36家农资经营企业的情况,在农资经营企业相对集中的红石崖辖区推行农药化肥委托代销制试点,个体农资经营业户与供销合作社签订代销协议,由代销社联合统一配送农资商品,既保证了农资商品质量,又保障了农资经营者的进货渠道。同时,工商部门要求经营者必须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按照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对初评出的32家A级、4家B级农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第三,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信息反馈联络员制,在红石崖工商所辖区聘请25名联络员,通过联络员,向农民介绍法律法规和识别真假农资的常识。第四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农资案件,严厉查处不法经营行为。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以来,开发区工商部门共查处了7起农资违法案件,包括无照经营农药案件6起,无照经营化肥案件1起,对6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李来忠李景涛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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