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气能工业(青岛)有限公司(“公司”)的投资方由香港气能工业国际有限公司变更为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自2005年8月15日12时生效。公司更名为液化空气(青岛)第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RemiCHARACHON。原气能工业(青岛)有限公司 的债权债务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将以液化空气(青岛)第二有限公司的名称继续履行。 特此通知液化空气(青岛)第二有限公司原气能工业(青岛)有限公司2005年8月15日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气能工业(青岛)有限公司(“公司”)的投资方由香港气能工业国际有限公司变更为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自2005年8月15日12时生效。公司更名为液化空气(青岛)第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RemiCHARACHON。原气能工业(青岛)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液化空气(青岛)第二有限公司原气能工业(青岛)有限公司2005年8月15日
页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