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崂政发[2004]59号)精神,为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的土地调查任务,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土地调查办公室决定从2005年8月11日至2005年9月30日对崂山区中韩
街道办事处城镇土地进行新一轮地籍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目的:充分利用原有地籍资料,调查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限、数量和用途等利用现状,满足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崂山区土地调查基础图件与数据资料信息化,保持土地利用现状的现势性。 二、具体要求:凡使用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持土地证或土地权属文件及有关证件,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土地调查办公室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申报的,由此引起的权属漏登及纠纷,由自己负责。 三、地址:李山东路17号502室, 电话:83101213 联系人:招立德特此通告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土地调查办公室200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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