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为加强保险资金债券投资管理,丰富投资品种,优化资产结构,有效分散风险,中国保监会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这是保监会进一步推动保险投资结构转变,提高保险投资证券化程
度,增强保险投资核心竞争力,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保险资金债券投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办法》全文分总则、政府债券投资、金融债券投资、企业(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和附则七个部分。所称“保险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从事债券投资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从事债券投资适用本办法),所称“债券”是指各类发行人依法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办法》系统整合了现行保险债券投资政策,重新划分了债券类别,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调整了具体投资比例,并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产品投资留下了空间,体现了监管部门推行积极、开放投资政策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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