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刘某伙同他人在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盗窃了六辆机动车辆,涉案价值超过25万人民币。近日,刘某被四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3月26日凌晨,刘某、杨某伙同两名嫌疑人在敦化路一居民院外盗窃了一辆面包车。在驾车逃离现场的过程中,他们又在重庆南路盗得一部面包车。四人 将两车均以36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手,将赃款全部挥霍。此后,他们又盗得四部机动车。(于顺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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