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大连8月20日电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实施专利战略、商标战略、争占互联网产业的技术制高点,应引起我国企业、政府和学术机构的高度重视。 在大连召开的2005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张教授
指出,跨国公司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方式来实现其以标准制胜的专利战略。温州打火机案、DVD专利收费案、思科诉华为案、移动通讯专利许可、3G标准、WAPI标准之争INTEL诉东进公司等都反映出跨国公司通过专利技术标准化的方式追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大利益。由于基础专利和必要专利均不在掌控之中,中国企业处于非常被动地位。 同时,跨国公司通过驰名商标的超高附加值来实现其商标战略。在贴牌生产、贴牌设计中,同样是中国制造,甚至是同一企业制造,质量相当,价格悬殊,跨国公司由此获得商标的超高附加值。一些外商独资企业还不断强化及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而一些合资企业则淡化和排斥本地商标的使用。专家指出,技术是创新能力的体现,商标是市场占有的体现,有技术没有“权利”就没有市场、没有利益,没有“权利”比没有技术更可怕。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争相占领技术制高点,如在计算机软件方面的软件版权、软件专利,信息服务的数据库产品,娱乐产业的游戏产品、音像产品等。 专家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而中国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上还没有充分的准备,DVD、移动通讯、计算机软件、汽车、互联网信息服务、日用品、快餐与零售业等产业领域已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应引起企业重视,也应引起研究机构、政府和消费者的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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