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因认为购买的蒙牛百利包纯鲜牛奶有质量问题并对自己造成了人身伤害,天津市民于某夫妇将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28元和精神抚慰金2000元。天津市大港区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不久将开庭审理。 于某诉称,今年7月22日,他
花18元买了一箱蒙牛百利包纯鲜牛奶,第二天和老伴饮用时都感觉奶是臭的。当天,他就感到不适,并服了药。于某称,他们因患胃病长期饮奶,但自从喝了被告的臭奶后看见牛奶便心生厌恶,现在已经不敢喝奶了。 于某夫妇为此找到蒙牛乳品天津大港地区总负责人,对方派来的两名验货业务员随意打开一袋,当即认定奶已经臭了。随后,于某又在大港防疫站和胜利街工商所多次与蒙牛集团联系,要求对产品进行化验,但蒙牛集团一直未予理睬。 于某说:“这奶的出厂日期为7月11日,保质期为30天,可7月23日奶就已经变质腐臭了,说明产品存在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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