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彭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邹贵良在收受两家电厂红包后,便为其调高电价。8月14日,彭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收缴违法所得。 1月3日,邹贵良受彭州市半节河电站董事谢某等邀请到茶馆喝茶。谢某提出半节河电站调高电价。其间,谢某偷偷送给了邹贵良 一个装有8000元现金的信封。4个月后,半节河电站果然收到物价局文件,确定该电站上网电价上调至每度0.20元。
1月3日,邹贵良受彭州市半节河电站董事谢某等邀请到茶馆喝茶。谢某提出半节河电站调高电价。其间,谢某偷偷送给了邹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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