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8日上午,河南洛阳某公司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被盗。7月初,平顶山警方破获了该案,并找到了被盗的车辆。正当车主准备开走汽车时,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负责人拿出一份文件说,保险公司与公安机关有约在先,公安机关破案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向公安机关支付车辆估价款的15%
,即1.9万元“破案奖金”。 平顶山警方所依据的“保发(1994)139号”文件是1994年公安部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同印发的,其目的在于提高公安民警的破案积极性、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据了解,一些保险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执行这份文件,但另一些保险公司并不认同这个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