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展示合约
近日来身处与星辉公司解约事件中的黄圣依,又遇到了新问题。某服装品牌以违约为名,欲将黄圣依推上法庭。19日
下午3时,此服装品牌状告黄圣依违约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际俱乐部召开。该服装公司的负责人与两位代理律师一起出现在发布会现场,另外到场的还有二十多家新闻媒体。 据服装公司负责人的介绍,该服装公司为合同中的甲方,黄圣依本人为乙方,星辉公司为丙方。这次他们只针对黄圣依本人提出诉讼。该公司按照合约已经付给黄圣依全部报酬,黄圣依在年初完成了该品牌平面广告部分的工作,但没有履行新装发布会等现场宣传活动的义务。在一个月前,做为该品牌服装代言人的黄圣依受约参加该品牌的秋冬服装发布会,在该服装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黄圣依本人和星辉公司两方确认是否能参加活动时,两方均没有提出反对。并且星辉公司回函给该服装公司也表示黄圣依能够参加这次活动。但最终黄圣依没有出席该服装发布会。事后服装公司的人员联系到黄圣依本人和星辉公司,两方也没有作出解释。该服装公司认为黄圣依没到场,给他们公司经济和信誉上造成了损失,违反了合约条例,所以该公司准备将黄圣依推上法庭。该公司准备和黄圣依解除代言该品牌的合约,并要求经济方面的赔偿,但具体索赔数目要等开庭时才会公布。在现场,代理律师向媒体出示了这份合同。
在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很关心的一个问题是:黄圣依是星辉公司的艺人,该服装品牌为什么会和艺人个人签署协议,而星辉公司仅仅作为合同的丙方。这个问题就牵扯到这份合约签署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服装公司方面认为他们当时签署合同时,是征得星辉公司同意的。至于黄圣依具体和星辉公司是什么关系这里不做讨论。该服装公司负责人在现场宣读了合约内黄圣依应该履行的义务,其中包括必须参加一次以上平面拍摄活动,两次以上宣传活动。当记者询问合约中有没有提到必须参加那次秋冬服装发布会时,服装公司的回答是:“合约中没有提到。但是我们公司最重要的活动就是两次新装发布会,一个月前的那次活动算其中一个。”
发布会后,新浪娱乐通过电话连线了香港星辉公司艺人部主管、周星驰助手魏达深先生。魏先生说他事先不知道今天下午该服装公司开新闻发布会准备起诉黄圣依。在这里他要说明的是这个合同是三方签署的,黄圣依是该品牌的宣传大使,不是形象代言人。
他们在向媒体发出的声明中指出:当时星辉公司在接到该服装品牌活动邀请的时候,回执的信函中写的是“尽量安排”,不是一定参加,要根据黄圣依的时间安排。该服装品牌此次仅起诉乙方黄圣依本人,不起诉丙方星辉公司,他们也不太清楚是因为什么,但黄圣依作为星辉旗下的艺人,他们也会关注这件事情,相关事宜交给公司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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