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会议,到场的是全省的县委书记。在会上,省委书记张德江向我们透露了一个信息,他说将在广东进行加大县域经济改革的试点,为了让我们这些县级领导安心基层工作,有可能将行政级别与职务分开,广东未来有可能会出现副厅级的县委书记,甚至是正厅级,乃至副部级的县委书记。”
8月16日下午,揭西县委办公室
,由于台风原因,这个广东山区小县刚到下午四点,天色就黑成一片。县委书记黄陇章,在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回忆两年前那次会议的情景时,仍是兴致勃勃。
黄陇章笑道,“当听到这话时,我们这些县委书记们先是哄笑了起来,然后就是高兴地拍巴掌,经久不息。”
县域经济广东“短板”
“县域经济不是一个县的问题,而是关乎全省发展的大问题,也是影响广东发展势头不如沿海发达省份的重要因素,我们绝不能安于现状而不思进取。”2003年7月,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的一次讲话,不仅反映了广东县域经济的相对落后状况,也表明了广东省政府推动改革的态度。
县域经济落后一直是制约广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在广东,由于人才与资金向珠三角地区的流入,在2003年,官方公布珠三角地区人均GDP为该区外地区该项值的近3倍。
面对县域经济对全省经济的制约,广东省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改委牵头,展开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
8月15日,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利文,向记者介绍了县域扩权改革的背景及其最新进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县域经济的概念,但只有短短六个字,‘壮大县域经济’,如何解读这六个字背后的深刻背景呢?”
王利文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都曾在不同场合,强调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意义,“而张德江书记是党十六大报告的起草人之一,对于县域经济的重要性,他喜欢用‘小河不满,大河也不会满’的比喻去解释这件事,我个人觉得,这或许与他在浙江工作过的经历有关。张德江同志在民政部工作时,也曾视察过广东的清远,珠三角的发达与其几十公里外山区县的贫困所造成的剧烈反差,让他多年之后还经常提及。”
完成了一系列调研后,2004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提出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目标,即县域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分别为10%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1.5%左右。与目标相对应的,在当年5月21日,广东省政府及广东省委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省里确实出台了许多扩权的措施,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黄陇章认为。
广东省统计局今年8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省67个县(市)完成生产总值4192.83亿元,比2003年增长11.4%,超过2004年初省里提出的目标1.4个百分点,也超过近5年9.4%的平均增速。
王利文认为:“广东的强县扩权,已经到了最关键的地步,三大配套政策已经有两项出台,并取得显著成绩,而第三项有关行政级别改革的配套政策,仍在积极酝酿当中。”“行政权、财权‘重心下移’”
“省里为了配合对这个决定的落实,当时计划有三个配套政策,第一是放行政权,第二是放财权。”王利文说。
其实早在该决定出台前,放财权的措施便已经在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个名为《促进县域经济财政性措施意见》的政策,其指导思想为:从2004年起,省财政对县财政按照确保既得利益、促进收入增长、实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建立“确定基数,超增分成,挂钩奖罚,鼓励先进”的“三不减、三确定、三奖励”的财政激励机制,四年不变。
其具体措施包括,首先确保各县的既得利益,以往的转移支付基数不减、调资专项补助不减、省配套增设预算周转金力度不减。而在此基础之上,省对县实行超增分成,且转移支付力度较以往明显加大。
而行政权放行的有关政策,在2005年6月23日出台。
当日,广东省政府颁发政府令,公布了《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按照责权统一、运转协调和“能放都放”的原则,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凡省已下放给地级市的审批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一律下放到县(市)。
此次扩大的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外商投资、资金分配和管理、税收优惠、认定个人的技术资格及部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共214项。
“这两项措施就是要让县里的负责人有更大的权力,要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真正做到责权利的结合,而不是相反。”王利文解释道。
地级市被架空?
大刀阔斧的放权,不由让人产生疑问,地级市的职能是否被架空?对于原本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资源,现在却直接由省里管,他们是否会因此反感?
“首先,我们得明确,省管县,不是不要地级市,而是通过前期的市辖区大调整,使市县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那么,下一步,他们就安心搞好自身的城市建设。其次,中国几千年历史变迁,最稳定的行政建制就是县,这说明这是一个符合地理经济学的现象,而且,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也没有地级市的建制,是由省级机构派出的地委负责各县管理,只是一个派出机构,人员十分精简,但改为地级市后,等于是重新建立一套完整的机构,人为加大了行政成本。”
“以汕尾为例,本来就是四个县,一夜之间就要求改成地级市,他们只好找个镇政府就挂起了牌子,这样的城市化进程不符合客观规律。现实中,许多新建市都是负债累累。”王利文说。
对此,黄陇章有同感,“省里开会一般是通知市、县,两边都派人去听了,结果回来后,我们又得去市里再听一次传达,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了。”
“所有的地级市领导现在都明白,省管县是大趋势,这不仅是广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措施,因为同时进行此项试点的还包括浙江、湖北、福建、河南等六个省,所以在思想上大家并没有什么异议。而且,省管县也不是完全不利于地级市,因为地级市的财力有限,经常遇到为下辖县配套建设资金时力不从心的情况。现在市里的事权与财权都放开了,由省里直接向县里转移支付,市里可以集中财力发展城区。毕竟,一个地区的主要财政收入是在市里。”王利文认为。
一位潮汕地区的县委书记也同意王利文的说法,“因为放权的事,省里开了不少会(来做市里工作),所以市里确实很少干涉我们,我们现在都是直接和省里打交道。以前,有些给县里的专项款是由省里拨下,先到市里,再给我们。如果遇到市里没钱,那这笔钱县里得跑几次才能要到手,现在钱从省里直接到我们县里,省去不少麻烦。”
谁将是第一个厅级县长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论证“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对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省进行了考察,并在2005年完成了考察报告。
报告称“省管县”的好处在于:一是,少了地级市这一中间层级,减少了“市刮县”的现象,普通的市级机构如果有1万人吃皇粮,那一年财政开支就要上亿元,实行“省管县”后,市级财政负担将不会转嫁到县一级;二是,在当前,许多地级市将原本用于县级经济发展的款项用来兴建地级市,以求政绩,现在省款直拨,可以杜绝此类现象;三是,强县富省,减小地区发展不平衡,构建和谐社会;四是,调动了县级党政干部的积极性。
“我也想在基层好好干,但希望‘省管县’的第三个配套政策,就是关于干部行政级别改革的政策,也能早日出台。”一位粤北地区的县委书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来这里当书记前,在市里工作,因为财力宽裕,我的各项月收入是3500元,现在我当了这里的一把手,责任大了,我的月收入只有干巴巴的职务工资1450元,而我的前任调到了省里的某交通部门,月收入是7000元,在这样的环境下,谁不想去市里?而且省里的干部来我们这里交流,我们能不能双向交流,让我们基层干部也去上级部门挂挂职?”
“现在关于干部行政级别制度的改革也在进行,其思路是将干部的行政级别与职务分开,也就是可以有厅级的县长,只要你的年限和业绩到了就可以,而不一定限定你当县委书记到头也是处级的现象,同时也将对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干部的主要收入由其行政级别而定,而不是由职务而定,好让县领导们全心全意地做好本职工作。”王利文说。
但上述来自粤北的县委书记却并不如王利文那样乐观,“虽然放权了,但其实我要负责的对象仍是市里的领导,决定我的升迁的仍是市委,省委组织部仅是备案而已。我盼着早一点看到,我们广东有厅级县长的出现。”(本报记者王佴发自广州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