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上证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18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权证的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作出了规定。 通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权证业务分别实施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经上证所和中国结算认定,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 司和结算参与人,可从事权证自营或经纪业务,上证所或中国结算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权证业务分别实施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经上证所和中国结算认定,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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