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学的一年级小学生在交纳正常的学杂费后,只有花近万元钱买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笔记本电脑,才能上学校设立的特色“信息化小班”,享受到班里人数少、师资力量倾斜等优待。对此一些新生家长质疑:纬十路小学这样做有必要吗?这样做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吗?
今天,一位孩子家长向本报反映,她
的孩子秋季开学后要在纬十路小学入学,在上周六新生报名家长会上,校方称开学后将设立特色“信息化小班”,但学生需买一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笔记本电脑。与普通班相比,特色班除提前接触电脑、人数远远少于普通班外,还有师资力量倾斜的优势。对于这一“特色”,一位新生家长持怀疑态度:一年级的孩子识不了几个字,电脑前期能起多大作用值得考虑。同时这位家长提出疑问:第一,这是不是在变相分快慢班,这样做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吗?第二,学校有专门的电脑室,三年级以后就有学校电脑课,有必要让学生家长掏近万元为孩子买笔记本电脑吗?第三,这是不是学校在打政策“擦边球”,借机乱收费?
记者今天下午以学生家长的身份拨通了纬十路小学校长办公室的电话。一位董(音)姓校长在电话里称,学校的确将开设特色班,举办这一特色班是学校的“亮点”,可提高学校知名度,同时还有拓展孩子的知识面、树立孩子的自信、培养一批信息技术高手等好处。他解释称,通过提前接触电脑,特色小班的学生在各种信息技术比赛中获奖的几率会大大提高。在这次对话中,董校长强调设特色班不是快慢班,更不是乱收费,但师资力量向特色班倾斜则是“正常的”。
董校长还称,参加特色班的学生不另外收费,但学生家长需交9800元左右,由学校出面“统一招标”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见记者还犹豫不决,董校长说特色小班要控制在30个学生以内,招生马上要截止,“劝”记者尽快让孩子参加这个班。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教育局2003年3月25日在《关于治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办班、乱收费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准举办学科实验班、特长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的,必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但当记者就此发问时,董校长称办这样的班“不存在教育局让办不让办的问题”,济南已经有其它几个学校也在搞这样的班,他们学校就是在考察了其它学校后才做出这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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