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市统计局城调队将包括青岛在内15个副省级城市的相关指标进行了综合调查比较,分析结果显示,我市消费物价基本处于15个城市的中游水平,物价较为稳定,但食品类价格和服务项目类收费增长过快对百姓生活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调查显示,我市的大米、卷心
菜、油菜、黄瓜、猪肉、带鱼、液化石油气、居民生活用电等商品和服务的平均价格高于15个副省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在鲜果类中,我市苹果的平均价格为每千克4.03元,低于15城市的平均价格5.13元;副食方面,我市零售市场上后腿肉的平均价格为每千克16.15元,列15城市第2位,仅次于杭州,比平均值14.84元高出1.31元,比末位的哈尔滨高出3.27元。
在服务项目收费中,民用液化石油气、用电、用水消费分列15市中的第2位、第3位和第4位。自今年6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提高到2.50元/吨,价格上升到了第4位。另外,我市的人工管道煤气费为每立方米1元,仅高于西安的0.90元,并列倒数第2位,15城市平均价为1.10元。
除食品消费支出增长较大,比上年增长8.2%外,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幅度比其他城市要快得多,分列15城市的第2位、第1位。(仇瑰丽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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