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7日讯(记者王东实习生陈伟伟)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含医疗器械),最大限度地消除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预案》明确规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
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具体包括:突发群体性药害或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药品的质量控制;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引起各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其他与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突发性重大或紧急事件。
《预案》根据突发事件波及范围、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并针对这些突发事件设三套应急预案。
《预案》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其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有关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估,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涉密信息。在未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露信息,以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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