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厚厚一叠钱,要求中间人雇凶干掉自己的仇家。这种常见于影视剧的镜头,在温州第一经济强市乐清竟呈逐年增长趋势。
昨天,温州乐清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早报独家提供了一份令人瞠目结舌的统计。该统计表明,2000年至今年6月,当地因争权夺利引发的雇凶案件,经该院批捕的就有47起,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而
雇主绝大多数是私企老板和富人村官。
几万元就拔掉“眼中钉”
据乐清市检察院不完全统计,这些案件涉及的雇凶者近50人,他们九成以上是个私企业主、富有的村委会主任或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120余人则大多来自江西、湖北、江苏、四川等省份。
该院分析,被雇行凶者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且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生活一般比较困难,个别人还有仇视社会的心理,因而容易受金钱引诱,有的人甚至还以此为生。也因为此,有些雇主原本只是想花几万元“教训”一下“眼中钉”,但被雇者却不计后果,下手残忍,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如在今年新一届村委会选举期间,当地某村一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本想让竞争对手在选举期间受点伤躺进医院,最后受雇者却让对方躺进了太平间。
私欲膨胀富人铤而走险
被誉为“温州第一经济强市”的乐清,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7.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3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795元。柳市、乐成、虹桥、北白象4个镇的经济实力更是跻身温州“十强”和浙江“百强”,全市于2003年宣布迈入小康社会。
按理说,这该是个人人尽享平安富裕的地方。“但在无限膨胀的私欲刺激之下,在踩着钱堆往政坛攀爬或谋求更大集团利益的过程中,少数富人铤而走险,不惜花钱买人命。”浙江省一法学专家在分析这些富人犯罪心理时一针见血地指出。
这与乐清检察院的统计分析不谋而合。该院透露,分析此类案件可以发现,雇凶者产生伤人杀人的动因主要是出于经济利益之争、报复心理、争夺政治地位等。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社会关系复杂。因为身份的特殊性,他们不愿亲自动手,而是通过出钱雇人或层层雇佣的方式,让他人实施暴力犯罪行为。
近日刚刚一审重判的乐清富商周祖豹被害一案就是典型。这起曾轰动全国的雇凶杀人案就因经营者之间为瓜分利益而引发。
涉案雇凶者追责难
浙江有关法律专家称,雇凶杀人是国内出现的新型犯罪方式,其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一般情况下,法律上对此类案件中的授意者、教唆者、组织者均认定为主犯。但司法实践中,因为雇凶者的犯罪行为极具隐蔽性、秘密性,警方在取证调查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许多雇凶者在达到犯罪目的后一般还要再花一笔钱,或让实行犯逃之夭夭,或让他们“封口”。这样做,不但给警方抓获被雇行凶者制造了人为的难度,也让不少案件只能查到实行犯而难以深挖至“幕后老板”。
相关案例:富豪周祖豹被杀案
1998年3月,王伟坚、屠金安和周祖豹在北就丰台区合伙创办大红门辅料综合市场,因股权纠纷,王、屠二人与周祖豹产生矛盾,之后,杨金富持王、屠二人股权转让书,多次带人向周祖豹催讨投资款,均遭拒绝。2002年11月,王伟坚、屠金安与杨金富预谋,决定由杨金富策划、组织杀掉周祖豹,事后王、屠资助杨金富50万元。后杨金富指使余存军、杨加富等人,持刀将周祖豹捅死在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