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一系列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各区市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研究制定了鼓励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措施,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氛围。目前,一股“技术创新热”正在我市各企业强劲掀
起。
崂山区规定,新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民营工业企业,区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100万元、50万元;民营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列入国家、省计划目录,通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且专家鉴定结论认为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立项标准的,区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6万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出,大力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或硕士实验基地。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区政府一次性给予一定的资助。
城阳区规定,凡当年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或硕士实验基地),区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
胶南市制定《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企业年内新认定为国家、省、青岛市级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企业研制开发列入青岛市以上计划的新产品和技术创新项目,并通过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鉴定(或验收),且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奖励。
胶州市制定《关于鼓励扶持优强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凡企业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青岛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技术创新项目年内每列入并完成一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项目的,分别给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同程度的奖励。
即墨市制定有关意见提出,民营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于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和青岛市级认定的,参照企业投入资金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平度市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决定》提出,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新成立的企业技术中心达到青岛市级标准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本报记者林刚实习生李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