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热线8月16日讯
正规大医院的医生竟然向患者推销自制的“祖传秘方”,拿到秘方后,崔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拨打了本报热线。记者将“祖传秘方”拿到淄博市药品检验所,药检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医生不具备制剂许可证,“秘方”就属于假药。
患者自述——
大
夫拿出“祖传秘方”
临淄区的崔先生身上长了几个疙瘩,于8月10日到张店区金晶大道上一医院2楼皮肤科门诊就医。崔先生说,接诊的女大夫十分热情,查看了崔先生的病情后,给崔先生开了一张单子,上面写着“诊疗费50元”,但没有写明用什么药,也没有明确告诉崔先生他得的什么病。这名女大夫告诉崔先生到一楼划价,然后上来拿药。崔先生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到一楼交了钱,再次回到皮肤科门诊后,大夫从抽屉里拿出了5包药递给崔先生。
“她说这是她的祖传秘方,用香油把药拌一拌抹在长疙瘩的地方,特别好用。但我觉得这些药来路不明,就一直没敢用。”崔先生说。
记者暗访——
蚊子叮咬说成过敏
8月16日11:00许,记者来到了这家医院皮肤科门诊,接诊的仍然是那名女大夫。
记者:“我脚腕上有几个疙瘩,很痒。”(其实,这些疙瘩都是蚊子咬的)
大夫:“看起来像是过敏了,要不我给你开点药吧。”
随后,这名女大夫拿出一张“医院普通处方笺”,并在上面写上“诊疗费10元”。
大夫:“你拿着这个去交钱,然后把单子再拿上来,我给你点药。”
记者:“不是到药房拿药吗?”
大夫:“你别管那么多,快去吧,用我给你的药,抹两天就好了。”
药检部门——
手续不全按假药处理
8月16日14:00许,记者将“药”送到淄博市药品检验所。药检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售自己研制的药品,必须手续齐全,具备国家批准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文号。如果私自制作、销售成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按假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