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大一附院一电梯工竟把该医院30余万份病历当作废纸盗卖了。昨日,二七区人民法院认定,被电梯工盗卖的病历具有重要的历史查考及研究价值,其盗窃行为对所在医院及河南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该电梯工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病历装满整整一中巴车
39岁的栗亚明,1983年初中毕业后,在郑大一附院做了一名合同制电梯工。在医院工作久了,栗亚明发现医院病房楼地下室搁置了许多旧病历,为了弄点钱花,栗亚明找到收废品的李某和周某(另案处理),谈妥每斤“废品”0.45元。2004年11月7日13时许,李某和周某带着几名搬运工开着一辆厢式“少林”中巴车找到栗亚明。栗亚明用螺丝刀将地下室档案库的门锁撬开,搬运工用了一个多小时把病历装了满满一车。最终医院病历档案被拉至王立砦北地450站台的废品收购站销赃,栗亚明得赃款1000多元。
珍贵资料已经无法追回
尝到了甜头的栗亚明又在同年11月14日、21日、28日中午采取同样的方式盗卖病历及财务档案共计11.19吨,装病历的二三十个铁皮柜子也被他以废纸的价格卖了。4次盗卖,栗亚明共得赃款5000多元。
据了解,被盗窃的病历有1952年至1992年的国有医学病历档案(30余万份)及1990年至2000年的国有财务档案,经鉴定部门估价价值共计10071元。
2005年1月10日,栗亚明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被盗的档案已追回80余份并发还医院,其余档案被废品收购站转卖到造纸厂并已被销毁,无法追回。
罪涉“窃取国有档案罪”
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栗亚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窃取的档案以废品价格销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同时构成窃取国有档案罪和盗窃罪。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栗亚明以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承办该案的法官陈君说,因栗亚明盗窃医院病历价值10071元,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且病历和财务档案具有重要现实依据、凭证作用及历史查考、研究作用。“这些病历的价值难以用金钱估量,它的损毁是河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
( 记者 孙娟 实习生 白玉 通讯员 光辉 陈君 )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