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四点,在南京某报22楼的会客厅,“安琦门”强奸未遂事件的女主角阿兰(化名,即当晚报警的张小姐)与该报律师团律师签下了授权委托书。这意味着,从那一刻起,律师将开始全程为阿兰维权。
签完授权委托书,律师团律师钱苏平和秦华胜对阿兰说:
“我们将竭尽全力,给你一个圆满的答复。”“我不
需要什么,只想给安琦一个教训,教会他以后该怎么做人。”阿兰回答时,眼圈通红。
律师将如何为阿兰维权呢?
律师团成员之一的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苏平认为,他们首先会按相关法律规定,代理阿兰就安琦的行为到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申诉和控告。而律师团的另一名成员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华胜则认为,如果阿兰描述的事实存在的话,安琦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未遂)或强制猥亵妇女罪,根据受害人阿兰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可能会对安琦提起相关的民事索赔。
“8月16日下午3时阿兰找到我,我面前的阿兰是个瘦弱、清纯,让人怜爱的姑娘。”钱苏平谈了对阿兰的印象和对事件的初步了解后说,“通过阿兰对整个事件的痛苦陈述,我被深深感染和震撼,凭着律师的职业敏感,我坚信阿兰是无辜的,阿兰已经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现在的阿兰需要帮助,需要支持。阿兰紧握沉重的笔为了自己的权利在委托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刻,我深知我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
“他摸我胸部,样子很凶”
16日,面对南京某报的律师,阿兰详细描述了当天晚上所发生的情况。“有的媒体并没有采访我,也没有经过核实,就胡乱写我是卖淫女,实在是太过分了。”对于有报道中称她为卖淫女的说法,阿兰十分愤怒。
以下为阿兰所述:
我叫阿兰,在一家夜总会打工,在打工的时间并不长。八月十四日凌晨两点钟的样子,我和我的朋友阿月一起下班正准备回家,我和阿月被领班阿雅叫过去说是陪几位刚来的客人坐坐。包间内有五个男人,要了四个女孩,只有安琦一人没要(据说是因为他没有看中其他几位女孩)。
我们在这里玩了快两个小时了后,我陪着客人先走了,安琦看到他的朋友走了,就把我喊过去陪他。他一开始就在灌阿月的酒,当时阿月的酒喝得实在太多了,她几乎没有一点知觉,玩着玩着,不知怎么的包间只剩下我们四个人了。当时他向我提出出去,我就说我不出去,我不出台的。可是他一把上来捏着我的下巴,还说:“你再说一遍!”因为当时他做出的举动和说话带刺,我很怕他,后来就同意了他。走的时候,我想扶着阿月,可是安琦不让我扶她,让他朋友扶阿月,那时安琦就带我们下楼梯。走在楼梯的时间,我不想走,我对阿月说我不想走,后来阿月叫我别管什么,叫我照顾她,我就同意了。因为当时阿月在他手上,我也抢不过去,自己心里很难过,又经过安琦的逼迫。我无能为力,只好给他们拽上了出租车。
可是最让人过分的是我朋友阿月不去,他就拽着她的头发想打阿月,当时安琦就不应该抓我朋友的头发的。
但进了车子里,没办法。阿月喝多了,我也走不掉,心想只有见机行事才行。
到了酒店之后,阿月在卫生间哭诉,安琦朋友看了不忍心,就把阿月送回了家。可是,当我打算和他们俩一起走时,没想到安琦从后面一把抓住我不让我回家。他们走后,安琦就躺在床上,喊我过去坐他身边亲他;他还喊我亲他的××,我觉得很恶心。他还摸了我的胸部,那时我喊他去洗澡,可他不同意,他还说做完爱再洗。我说不行,你去洗,洗完后你叫我干吗我就干吗。他说:“好!”然后安琦就去了卫生间。我趁他洗澡时拿包准备走,可是一看,卫生间的门是开着的,便让他发现了。他还说:“你想逃呀?”我说没有呀。后来,我只好又退了回去。他2分钟洗完澡的,然后他又躺到了床上,又把我喊到他身边,开始来摸我的胸部,并且叫我脱衣服。当时我没办法说:我去洗澡,我身上很脏,然后他就同意我去洗澡。
可是走进了卫生间后,我突然又走了出来说:“大哥!我可不可以回家呀?”谁知他立刻爬了起来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透出凶恶要打人的样子,接着又抓起来酒瓶对我说:“你再说一遍试试看!”当时我看他想用酒瓶砸我,我便向他道了歉说:“对不起大哥,我不回家了。我晚上留下来陪你好吗?”他听了我的话扔下了酒瓶,爬到床上说:“你去洗澡。”他叫我不要磨时间,还喊我快点。
后来我进了卫生间,我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就报了警。我说:“是110吗?我这边出事了!在中山北路国瑞大酒店601号房,快点过来,有人要强奸我。”当时就报了警,可是之后,我怕把房间号码报错了,就故意跑出去说我要把门锁好。这时我看房号是602,于是我立刻进了卫生间,又把水打开重新报了案。
当时我只冲了一下,本来想用洗澡时间来拖延时间的,可是安琦那么坏,那么凶,根本都不敢,后来,我就走出卫生间,安琦看我把澡洗好就叫我过去。当时他摸我的胸部,用手抠我下面,他把手指弄进我那里大约有两分钟不到,他就接了一个电话,后来2分钟不到,他就挂上了!之后,他又开始摸我的胸部,抠我的那里。但1分钟不到,警察就敲门了。
当时我想去开门,可是他不让我开。他自己就去看门眼,他对我说是警察,把我往卫生间里藏,后来是他开的门。警察问安琦是谁报的案,那时我立马跑了出来说是我报的!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
阿兰:女伴不愿作证
16日,在与阿兰的谈话中,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苏平和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华胜就一些细节询问了她:
律师:据你叙述,安琦在酒吧的包厢里捏着你下巴,叫你出台,你不同意,后来同意跟他出去,是答应去坐他的台吗?
阿兰:我只是同意跟他们出去,但没答应出台。
你和安琦等人离开夜总会时,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寻求帮助,如门口的保安或同事,为什么当初没有这么做?
因为阿月喝醉了,在他们手上,我怕她有什么危险,所以跟着他们过去了。
你知道他们是带你去酒店吗?
不知道,我在出租车上还问他们到哪里,但他们都不跟我说。
酒店有保安,你为什么没有寻求帮助,而是跟他们进了房间?
我当时想走,但他们阻止了我,而且阿月烂醉如泥,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你当时是用什么来报警的?
我的手机,打了两次110,但现在我这张手机卡被人收走了。
警察有没有对你做笔录?
在派出所里做的,还签了字。
当晚安琦有没有喝醉酒?
他喝得不多。
你和阿月的关系怎样?
蛮好的,但我现在有了困难,她却不愿意为我作证,我感觉很寒心。
你现在授权给我们,想要达到怎样的目的?
我只是想给安琦一个教训,告诉他,做人不应该是这么做的。
陪酒只是兼职
16日下午,安琦“强奸未遂”事件的当事人之一——阿兰约见了南京某报记者。在近三个小时的叙述中,阿兰详细讲述了当时在南京城西某夜总会和国瑞大酒店内所发生的一切,并表示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
独自一人来宁打拼
阿兰,今年21岁,安徽人。记者面前的阿兰戴着一副眼镜,显得很娇弱,只有当记者问她时,她才会怯怯地小声回答。随后,阿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来南京两年的遭遇。
2003年下半年,高中未毕业的阿兰从安徽老家来到南京打工,做过化妆品促销员、店员。“当时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做促销员,刚来南京一个多月的时候,所有的家当就全部被人偷走了。”阿兰告诉记者,当时她感觉已经走投无路,甚至连房租钱都交不起,最后向朋友借了100元,方才解燃眉之急。
随后阿兰又找了份工作,在大桥南路的一家服装店当店员。“做了三四个月的店员,攒够了1800元的加盟费,我重新做了化妆品促销员的工作。”阿兰说,“后来认识了一个经常买我化妆品的女孩,开始的时候,她说自己在娱乐场所做服务员”。
“如果不是认识她,也不会发生这件事情了。”阿兰哭着告诉记者,后来那个女孩说介绍我去娱乐场所当服务员,去了之后,才知道她是在城西某夜总会坐台陪酒。
迫于生计去夜总会陪酒
阿兰做化妆品促销员时,主要收入全部来自销售提成,每个月大约1000元左右,经常入不敷出。在朋友的再三劝说下,阿兰有些心动,决定到夜总会坐台陪酒。“第一次去大概是去年三四月份的时候,陪客人喝酒,心里非常难过,回来后考虑了一个多星期。”说起此事,阿兰显得非常平静,“后来想想也无所谓,只要自己能把握住就行了。”
据阿兰介绍,在夜总会兼职期间,主要就是陪酒、唱歌,而收入主要就是客人给的小费。“每次老板要抽头20元,而且每个月要订出去三个包间,少一间就要扣200元。订出去的房间,客人消费不能低于1800元,否则就要扣钱。”阿兰说,“就在这次出事之前,我就打算不干了。”
阿兰告诉记者,她并不经常去这家夜总会陪酒,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去十几次,有时一个月只去两三次。“断断续续做过一年多,喝醉过两次,也没有人管我。”阿兰说,“但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个男的(指安琦)真的太凶了!”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