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山东济南市区乘坐出租汽车将逐步淘汰原用的定额发票。记者今天从山东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获悉,结合这次新租费调表,城区出租汽车开始全面推行使用随机打印发票,新发票每卷100份,销价5.50元,旧发票继续使用至2006年年底。
山东济南市出租汽车行业自1988年开始使用定额专用发票,
由各出租汽车经营公司盖章生效,其间曾经换用过三次,这次启用的机打发票已属第四代出租车专用发票。使用机打发票不仅方便乘客寻找失物,而且大大简化了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的劳动量,杜绝了出租车驾驶员使用假发票、交换使用发票等不轨行为,有效减少服务纠纷。
这种机打专用发票正面印有乘车日期、上下车时间、付费金额、里程、车辆所在经营公司、车号、联系电话、租费单价等详细内容,由我市从事客运出租车运营的驾驶员向乘客收取租车费用时开具。
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印色为棕色。机打专用发票由山东济南市地税局负责印制,地税机关委托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代为向各出租汽车经营公司发售。目前,山东济南市尚有1690辆到2006年底自然淘汰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具备打印发票功能,因此,这部分出租汽车仍将继续使用定额专用发票到2006年年底。(完)
(记者 牟明善)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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