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3日———1938年1月,侵华日军在南京屠杀平民与放下武器的军人30万,这是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30万的数字如何得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介绍这样三种确切可靠的算法: 算法一:1946年1月19日设定的远东国
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而日本战犯太田寿男的供词中清楚记述:日军在进行凶残的大屠杀的同时,为了掩盖其罪行,采用纵火焚尸、抛尸长江等办法,被处理的尸体总数达15万多具……,将这两个数字相加,所得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5万; 算法二: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为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尸体经慈善机构掩埋有15万余具。根据该判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4万; 算法三:根据埋尸记录:慈善团体埋尸18.5万,日军埋尸、毁尸15万,伪政府和个人埋尸4万。将这三方面的数字相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7万。徐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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