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鼓励夫妻中强势方隐匿财产银行可能存在不当得利浦发“四方钱”引发争议 律师称此业务侵犯了夫妻对方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违反婚姻法
填完一张办理账户申请表,记者昨天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拿到了蓝色的“四方钱”芯片卡:形制和其
他贷记卡、借记卡并无差别,只是背面没有磁条,且多了3行小字:“四方钱,更多安全,属于自我的个性空间!” “四方钱”即“私房钱”的谐音,据悉该项业务的特点在于高私密性、高安全性。但质疑声很快因此而起:有鼓励夫妻中的强势一方隐匿财产,在离婚时侵害弱势方利益之嫌;同时,若持卡人意外死亡,银行还可能存在不当得利。
据介绍,除非司法部门有特别调查要求,只有持卡者本人出示身份证,输入密码,才能在经过授权的银行工作人员协助下查询和办理业务,即使是存款人家庭成员拿着存款人的卡、身份证且知道密码,也无法在柜面查询。“在以持卡人身份证号建立的‘家庭关联账户’中,银行会将‘四方钱’账户屏蔽。”浦发南京分行个人金融处人士表示。
“我肯定不会办这种卡”,南京市民刘先生说,“四方钱”账户防范的是最亲近的人,简直是在“诱导”夫妻隐匿资产,“私房钱既导致家庭可理财数量减少,又降低了家庭理财透明度,就像颗‘不定时炸弹’,老婆知道了,会引起猜忌。”据浦发工作人员透露,“四方钱”在南京面市后,办卡者寥寥无几,“扳着指头都能数出来”。
“四方钱”有违婚姻法
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利军表示,《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大部分应为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将财产存入“四方钱”账户,不允许配偶查询、交易,侵犯了对方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
银行还有不当得利之嫌
就目前的申请账户条款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韬认为“四方钱”账户存在银行有不当得利之嫌:若账户长期处于“死卡”状态或持卡人意外死亡,而家人又无法知道账户中财产存在,款项如何处置?“目前来看,必须在办理账户时填写‘其他联系人’项,以示合同公平性,处理财产时也更加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