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因身有残疾,我省一名达线考生险些被四川一所高校拒之门外。虽然经过多方协调,安徽省高招办已经将该考生录取到这所学校,但是该考生最终能否顺利入校就读还未可知。
据省招办有关人士介绍,这名考生腿部患有残疾,今年报考的是四川一所高校。考生的高考成绩超过二本分数线,且排在报考该院校
考生的前列,其他相关的录取条件也都符合。但是因为身有残疾,所报考的院校却一直没有给予录取。
为了保障我省考生的利益,省高招办多次与该院校进行协调,甚至与该校招办的负责人沟通到深夜,依然得不到解决。最后省招办只得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教育部。教育部、省招办和该院校在此后又进行了多次的协调和交涉,最终在省招办的坚持下,这名考生才被录取到该校。但是,该考生能否拿到录取通知书顺利进入大学,进入大学后能否享受其他考生的同等待遇,目前还不可知。
安徽省残联教育就业处的王春华老师认为,高校拒收残疾考生,是对残疾人的一种歧视。虽然社会呼吁关爱残疾人,但是残疾人受歧视的现象在很多情况下却依然存在。每年我省都有不少的残疾考生考上大学,虽然安徽省招办对他们给予了大力支持,但是依然有部分考生在录取时遭遇难题。王老师建议残疾考生最好报考本省的院校,这样在录取时要相对容易。
高校是否有权拒收残疾考生?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城的杨勇律师。杨律师告诉记者,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国务院出台的《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招收。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高等教育法》第九条又重申了有关内容,从法律上保障了残疾人上大学的权利。至于残疾考生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杨律师表示如果学校最后坚持不录取,考生可以以“侵犯受教育权”为由将该学校告上法庭。(本报记者
张晓嵘)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