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5日讯 我省第一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鲁西化工,目前已进入方案投票表决阶段,而另外77家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改也即将全面铺开。在昨天结束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培训会议上,有关方面负责人建议上市公司:能送股的,尽量送股。
从第一、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来看,主要有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送股+送现、非流通股股东缩股、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大股东承诺等几种方式。其中,绝大多数企业采用了送股的方式,而广大投资者也比较愿意接受送股这种简单明了的方案。
省发改委副主任李永健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山东上市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尽量简单明了,不要太复杂,能送股的公司尽量送股,特殊情况的公司可以采用创新方案。具体来讲,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尽量送股,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含B股和H股的公司、估价低于净资产的公司可以采用创新方案。
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大股东,往往可以通过“股权分置”轻而易举地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而现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正是加强公司治理的一个契机,通过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从而完善公司治理。李永健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优化股权结构可以采取以下4种办法:一是上市公司定向回购大股东的股份并注销这部分股份,从而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二是非流通股股东以缩股的方式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降低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三是相对持股比例较小的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增强控制权,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四是大股东转让一部分股权,既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又减轻了自身支付对价的压力。
记者 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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