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6日电(王志
迟焕东)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将消费维权上升为政府行为,专门建立由消协、工商、物价等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以有效化解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国处理消费者投诉主要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
决,但单靠消协组织的“单打独斗”有时很难彻底解决问题,容易造成处理消费投诉“久调不绝”以及部门之间相互推委,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真正保护。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介绍,山东省建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厅等多个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为落实山东省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决策、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和疑难问题、及时向山东省政府报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以及研究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措施和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从而将消费维权上升为政府行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据了解,自2002年以来,山东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超过24万件,其中解决大案、要案及疑难案件1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及时化解了大量消费矛盾。(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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