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补港”、“以港养港”,5年内投入530亿元
山东出台多项扶持措施鼓励沿海港口发展,计划在今后5年内投资530亿元,使港口吞吐量翻番,从而构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
这是本报记者从昨日闭幕的山东省沿海港口工作会议上得到的信息。
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说,到“十一五”
末,山东省沿海港口要完成投资530亿元,力争完成580亿元。其中青岛港要完成投资212亿元,日照港要完成投资138亿元,烟台港要完成投资l46亿元,打造3个亿吨港口,使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31个,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6.2亿吨。到2010年,沿海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要由2004年的3.05亿吨增长到6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年吞吐量由581万标箱增长到1350万标箱,实现港口吞吐量比2004年翻一番。
根据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周秋田的介绍,截至2004年年底,山东省已有沿海港口24处、314个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06个。
会议印发了山东省政府制订的《关于加快沿海港口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0年,要初步建成以青岛港为龙头,以日照、烟台港为两翼,以半岛港口群为基础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将青岛港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航运要素集结中心、航运信息中心、区域性物流服务中心,使之成为优势明显的外贸集装箱中转枢纽。届时,青岛港年吞吐量要达到2.5亿吨,日照港达到1.5亿吨,烟台港超过1亿吨。
记者了解到,2004年,青岛港完成吞吐量1.63亿吨,日照港和烟台港分别超过了5000万吨和3000万吨。
《意见》对山东主要港口进行了明确定位:要形成以青岛港为干线港,烟台、日照港为支线港,龙口、威海港为喂给港的集装箱运输系统;由青岛、日照、烟台港组成的深水、专业化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由青岛、日照等港组成的深水、专业化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由日照、龙口、青岛等港组成的煤炭装船运输系统。到2010年,全省集装箱吞吐能力要达到1400万标箱,矿石9560万吨,原油1.02亿吨,煤炭1.27亿吨。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山东决定出台多项扶持沿海港口发展的措施,“以路补港”、“以港养港”是其中重要一项。山东省政府每年将从交通规费中拿出2亿元资金,用于航道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而在海域使用方面,对于非经营性的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将免缴海域使用金。对于国家和省重点港口建设项目用海,可依法申请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
港口建设在用地和税收方面也将享受政策优惠。山东将把沿海港口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证全省港口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港口建设用地除按现行政策可以划拨方式使用的以外,其余建设用地可按最低限价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在税收、收费方面,对中外合资经营的港口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港口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到10年。
为多方筹集港口建设资金,山东鼓励港口投资主体多元化。小型港口企业可实施民营化改制,国有资本可部分或全部退出,将腾出的国有资本投入重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基础设施,港口装卸、仓储等经营性设施将向民间资本全面放开。
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