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高联煤矿的承包人刘旺树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已花去1000多万元承包的煤矿不但不能正常开采,还被责令“必须将自己雇用的工队撤出,否则后果自负”,更令他不解的是,企业内部的纠纷企业自己解决这一法律赋予的权利却被府谷县政府的文件给剥夺了。 2005年7月26日
,刘旺树接到了一份通知:经县煤炭秩序集中整顿联合工作组研究决定,你雇用的河南工队于2005年7月26日晚上6时前全部撤出高联煤矿,否则予以强制执行。7月27日下午,负责保管煤矿所有证件的合伙人之一刘米良被县公安局叫到了该县交通大厦,要求刘米良将煤矿的所有证照交给“府谷县煤炭秩序集中整顿联合工作组”。 该县叶副县长说:“我们这是出于稳定及大局的考虑,如果谁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起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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