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无医疗保障的城镇户籍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崂山区:医疗保障无盲点
本报讯外地来青打工的廖淑青没想到在青岛生病住院还能报销800多元医疗费,这可相当于她一个月的工资。记者近日在崂山区采访获悉,该区在实施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制度中积极创新,将区域内无医疗保障的城镇户籍居民或没有户籍有工作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在我省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无盲点。 卫生部2004年底公布的全国调查报告显示,城市无医疗保障者占44.4%,其中多数为低收入者和儿童。另外,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增加,这一群体患病后不就诊、应住院而未住院、住院后提前出院、选择低廉自我医疗措施的比例相当高,其中主要原因是他们既不便参加家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不能加入城市的医疗保障制度,处于“两不管”状态。
崂山区卫生局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在实施“新农合”过程中发现了医疗保障体系的这些盲点。为了让所有人都有机会享受医疗保障,经过深入调研,崂山区在修改制定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时,首次将无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包括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合作医疗范围。该办法一经实施,立即得到了积极响应。目前,全区无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约3.5万人,有31790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0%以上。一年多来,他们已经为1111名参合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报销了总计199万元医疗费。
正在青岛言林医院住院的中韩街道山东头社区居民、74岁的朱兰香大娘以前就是一名无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从去年开始,她参加了崂山区的“新农合”。而就在前不久,朱大娘因脑梗塞住院花了近9万元,从“新农合”那里报销了35000元。最近,因糖尿病再次住院的朱大娘对记者说,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新农合”为她解决了大问题。
据悉,按照崂山区“新农合”实施办法,由于政府补助比例不同,参加合作医疗的当地农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区域内无医疗保障的城镇户籍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0元,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年缴纳80元,但所有参合人员报销办法相同,最高报销额都是每人每年5万元。(本报记者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