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地税稽查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办的“3.24”特大制售假发票团伙案日前结案。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该团伙主犯王某、阎某有期徒刑3年,并分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和5万元;判处田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薛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
民币5万元。这是市地税局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非法制售假发票案。 去年3月24日,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在青岛东大山和鞍山二路附近有人从外地购买大量的假餐饮发票、商业发票等对外销售。为此,市地税局及时向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通报了有关情况,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市地税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在税务、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近5个月的缜密侦查,基本摸清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这是一伙组织较为严密的非法出售发票团伙,呈现职业化特点,其相互之间身份保密,且都单线联系,团伙人员分工明确,从制作到批发再到零售发票环节,有着较为明确的分工。其活动范围集中在我市各大商场如佳世客步行街、利群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围。 去年7月21日和8月19日专案组两次对犯罪嫌疑人田某、阎某、王某、薛某实施抓捕,在其住宅缴获各类假发票36000多份,其中有青岛市商品销售统一发票、服务业统一发票、机动车维修发票、定额餐引发票、机打餐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国家税务局统一发票、山东省商业销售发票等18种768本各类发票。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专案组又远赴河南一举将制造假发票的犯罪分子抓获,并移送给当地警方进一步处理。(继红华舒高亮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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