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报道 记者 石念军
一场“秋老虎”,让这个周末的王府池子等泉池中又泡满了泳客。其实,自入夏以来,这些泉池中的泳客从来就没有少过。
“亲泉”与保泉如何并举,一直为泉城人瞩目。“泉池游泳”向来受人非议,也为现行的“名泉法”明令禁止。然而,这一行为的“有禁不止”,正在引发一
些人的思考:“泉池游泳”到底该一味禁止,还是该适当放开?
多处名泉成“泳池”
13日下午1:30,王府池子俨然成为一个游泳池。岸边空地,上百辆自行车、摩托车摆得满满当当,泳客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调查发现,其中不少市民都是慕名而来,连七里河、姚家等地的居民也有不少。
自入夏至今,王府池子日纳泳客一般不下300—500人,几乎是24小时内来人不断。如此频繁的人流,也使得此处“商机”突显,几个附近居民在此摆摊叫卖饮料、香烟等,生意都还不错。
下午2:00,护城河中的五莲泉,约20平方米的泉池内也泡进了十多个泳客。管理人员一来,他们就走;管理人员一走,他们就折回。据了解,在夜间,黑虎泉、白石泉等泉池中也经常会有人下水游泳。
此外,其他的泉池也同样是这个状况,泳客络绎不绝。
“泉池禁泳令”有令难行
现行的“名泉法”(即《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向泉池内排放污水、污物和倾倒垃圾。”
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泉池禁泳令”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前一段时间,省城名泉保护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提到像王府池子这种泉池,因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并且处于开放式环境中,很难阻止人们进泉池游泳。
在采访王府池子附近的居民时,记者则注意到,市民对进泉池游泳的行为的确十分反感,但反对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裸泳、夜间大声喧哗、到居民院内大小便等方面,也就是主要集中在“扰民”的层面,而并非反对到泉池内游泳。
“亲泉”该如何“正确表达”
很多赞成“泉池游泳”的市民,一般都认为这是一种表达“亲泉”情结的方式。而一些反对者认为这不是“亲泉”,而是对泉水的破坏。
采访中,大量市民在谈到这一问题时都表示:亲泉需与保泉并举,但是“一味站在泉边”,并不能满足人们“亲泉”的心理需求。
去年上半年,有关部门提出的“泉水浴场”构想,一度让泉城市民兴奋异常。但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泉水浴场”仍是一场梦,丝毫未见有任何行动。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泉水浴场”是解决人们到泉池游泳问题的绝佳途径,也可以从极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亲泉”情结。与其探讨构想,不如着眼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