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即日起到11月中旬的3个月时间内,本市国有企业的账外账和“小金库”将被进行专项清查。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国资委获悉,市国资委已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清查范围包括市国资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未
将资金收入、支出等经济活动纳入法定账目进行记载和核算,致使资金的运行完全脱离财务统一核算和职能部门监管的“账外账”和“小金库”。
据介绍,此次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分为自清自查和上级检查两个阶段,清查重点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的账外账和“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放和以个人名义保管单位公款的账外账和“小金库”;由少数人控制和支配的账外账和“小金库”。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专项清查中,将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立足于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加强监管。
凡是不查不报或不认真自查上报的,以及顶风违纪、弄虚作假,经上级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实的,要从严处理;凡是清查出的问题涉及由少数人控制支配并为己谋私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市国资委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10月上旬分组对各企业的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作者:陈筱红
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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