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内藏毒300克来到乌鲁木齐的19岁四川女孩杨某,8月10日因非法运毒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月30日,民警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堵截了从成都来乌鲁木齐运输毒品的杨某,并立即将其带到医院做了灌肠处理。最终,从杨某体内排出了用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柱状物80个,经鉴定,这80个白色圆
柱状可疑物都是海洛因,净重300克。
在法庭上,杨某辩称自己是被人逼着吞下毒品的,而且在吞服时不知道是毒品。杨某的辩护人认为,杨某是从犯,是一颗被人利用的“棋子”,符合法定从轻处罚的规定。而且她并不知道运输毒品达50克以上,会有被判死刑的严重法律后果。另外,杨某较为年轻,希望法庭能给予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为,杨某明知是毒品而为谋取非法利益并予以运输,故关于其在不知道情况下吞入体内的塑料中有毒品的辩论理由不成立。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杨某具体犯罪情节尚不可立即执行死刑,其辩护人关于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采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缓。(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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