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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斗上的撞击痕迹已生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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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在楼下的肇事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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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交锋,交警“撬开”司机嘴
城阳“7.31”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来自济宁的胡某昨被刑拘
核心提示
济宁人胡某雨天驾驶拖拉机时将驾驶摩托车的19岁黑龙江人张某撞伤后逃逸,城阳交警大队民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5天的时间里与犯罪嫌疑人胡某展开三次交锋,8月9日,在铁证面前胡某终于交代了犯罪事实。昨日,犯罪嫌疑人胡某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
新闻现场
无德司机撞人逃逸
7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城阳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称:在308国道华仙路口处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和一男子倒在路上。接到报案后,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冒着大雨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确认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张某,年仅19岁,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在事故中颅脑骨折、脑出血,属重伤。
案件调查
两条线索带来转机
在事故现场的勘验中未发现任何痕迹和散落物,加上不间断的大雨,一时找不到突破的方向,伤者母亲痛心之余向社会征求线索。
8月4日下午,一名男性群众拨打警方举报电话,一名女子则给伤者的母亲发送手机短信,两人均证实了案发时看到现场曾有一辆拖拉机短暂停留过,但都没有看到车号牌。
三次交锋:拿下嫌疑人
排查到未登记拖拉机
根据拖拉机的性能和行驶特点,城阳警方将排查的重点放在了案发周边街道。8月4日下午确定侦破方向后,城阳交警大队立即对夏庄街道周边的10个社区的70余辆拖拉机进行排查。
5日下午,当民警排查到社区南侧时,发现一楼房下停放着两辆拖拉机,经询问,这两辆车没有登记。民警发现其中车号为山东B72004的车辆挂斗右侧有轻微的撞击痕迹,由于挂斗锈迹斑斑,痕迹模糊不清,无法确认。据车主庄某、胡某介绍,这两辆车近期主要在黄埠和源头两个社区之间运送砖块,时间、地点、路线,均与事故发生时的情形不符。
回答太流利反露马脚
民警分析案情获悉,撞击痕迹虽然很模糊,但是民警在对庄某和胡某两名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庄某对四天前的情景一边回忆一边回答,而胡某却回答非常流利,对每个问题都解释得非常详细,好像早就准备好了答案似的。
民警再次赶往丹山社区,对山东B72004号拖拉机进行更加认真地勘验。在撞击痕迹的部位,发现了几点几乎不易令人识别的、稍微区别于车体锈迹的暗红色附着物,这些附着物与摩托车的红漆非常相似。经过请示,民警将车辆和嫌疑人胡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办案民警对胡某进行正式询问,但胡某仍然显得非常冷静,矢口否认自己经过案发现场。在此同时,其他干警配合法医对车体上的暗红色微末进行了提取。随后,民警按照规定暂扣了车辆和胡某的驾驶证。
攻心击溃嘴硬嫌疑人
8月8日下午,淄博痕迹检验鉴定中心传来消息:从该拖拉机车斗上提取的红色附着物与摩托车前瓦上的红色漆片的颜色、有机成分完全一致。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当天晚上没有惊动胡某。
8月9日早晨,办案民警对胡某进行了第三次询问,胡某仍然拒不交待事实,“这事真不是我干的。如果查清是我干的,你们可以枪毙我!”办案民警没有急于揭穿他的表演,而是反复为其讲政策,讲法律,分析后果,逐步瓦解其心理防线。中午12时许,看到胡某的心理有所松动,民警出示了调查结果和检验鉴定结论,在铁证面前,胡某在短暂沉默之后如实交代了案发经过。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7月31日上午10时30分,他驾驶拖拉机运完砖块后,沿城阳区华仙路从东向西行驶。当行至308国道时,在左转弯的过程中与从西往东对行而来的摩托车相撞。案发后,他趁着雨天车少逃逸。因为车辆没有登记,事故发生时雨天人少,胡某堂而皇之地与办案民警展开正面“交锋”,不料还是败下阵来。(记者
王涛 通讯员 李传仪 为您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