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经纪公司是靠包装明星赚钱的,从明星身上抽“血”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到底抽多少“血”,怎样来抽那些“血”,这其中就隐藏有非常多的道道,一不小心出了问题,惹出是非,明星们又哭又闹,经纪公
司自然吃不了兜着走。
安排饭局
典型案例:林志玲赌城陪吃饭事件
案例回放:今年过年期间,美国华美娱乐公司以约10万美金的高价酬劳,邀请有“台湾第一名模”称号的林志玲到美国赌城登台作秀。谁知林志玲一到赌城,除了被要求单独一人住在酒店外,还立刻收到对方3万美元当订金,被要求必须陪“老板们”吃饭应酬。更夸张的是,林志玲如果被现场宾客相中,只要愿意被带开“独自聊天”,酬劳会再向上加码。但由于林志玲当场气到落泪,并严词拒绝赴约,让对方感到面子挂不住,后来便找来洛杉矶的黑道“华青帮”施压,要林志玲乖乖就范。林志玲的经纪公司凯渥眼看事态严重,赶紧向正在当地的中国星老板娘陈岚与王菲的经纪人邱黎宽求救,双方经过火爆斡旋谈判,主办单位最后才愿意放林志玲一马。
事后,凯渥全盘否认他们安排饭局,但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模特儿经纪人却认为,林志玲或许事先不知道要陪吃饭,但经纪公司不可能不知,他们很可能事先接受了饭局的安排,只是没有告诉林志玲而已。她不以为然地说:“对方肯出那么高价邀请林志玲,怎么可能只有登台作秀那么单纯?想也知道林志玲要有‘后续配合’啊!”
而据部分曾安排艺人到赌城作秀的圈内人士表示,一般说来,大牌艺人应邀去赌城作秀的,像林志玲传出约10万美金的酬劳,是顶极大牌外加一组乐队才有的行情价,一般都是约1万至2万美金就不错了,所以传闻中10万美金相当离谱,肯定有问题在里面。
相关明星:大小S饭局价1600万台币,陈思璇饭局价860万台币,贾静雯饭局价100万台币,陈美凤饭局价5万台币
抽血方式
强迫接活
典型案例:金喜善非洲裸照风波
案例回放:2000年6月,金喜善在非洲坦桑尼亚拍摄写真集,摄影师突然拿出一份她从未见过的合约,上面写着她在写真集中必须裸露身体,在白纸黑字、无可抵赖之下,金喜善只有就范,被迫拍下多达170张半裸及姿态极度猥亵的照片。8月,回到国内的金喜善在汉城召开记者会,哭诉她遭摄影师威逼被迫拍摄裸照。此后她又以强迫罪控告摄影师,并要求这辑写真照片不准外流。此外,2001年11月,金喜善再次向法院提出了名誉毁谤罪的诉讼。经过半年的审讯,法院宣布了结果,判决说:“看不出被告有任何强迫拍摄的证据。”所以摄影师无罪释放。
尽管金喜善告摄影师败诉,但怀疑自己的前李姓经纪人及出版社朴姓老板有份参与强迫拍裸照的阴谋,所以再度入禀汉城地方法院。经过审议,法院指李姓经纪人在金喜善不知情下伪造合约,所以判他有罪并罚款七百万韩元(约四万九千港元),而法官指出版社的老板虽有份参与此事,但因他修改合约以保护金喜善,念在他有悔意,所以只作口头警告,但永不得出版金喜善的这批裸照。金喜善终于证明自己不是自愿拍裸体写真。
抽血方式
抽取高佣
典型案例之一:“超女”上缴60%的佣金
案例回放:日前,一份“超级女声”的经纪合约在网上曝光。在这份合约中,“超女”的演艺收入必须上缴一部分给天娱传媒的经纪人,上缴比例分为两种,前4年必须上缴给公司演艺收入的60%,后4年上缴40%。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个上缴比例是非常高的,一般艺人上缴给经纪公司的收入比例仅为30%。
典型案例之二:F4因60%的高抽佣而单飞
案例回放:F4当红的几年,经纪人柴智屏从F4身上共抽取的佣金高达4548万元(台币),根据合约,这笔钱占到了F4总收入的60%。所以言承旭会在记者招待会上突然痛哭失声,说:“经纪公司是吸血鬼。”因此,合约一结束,F4便各自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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