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贼洗劫的现场
自2002年9月份至2004年被抓捕到案,陈某、商某、云某、秦某4人专门打“飞的”到北京做案,吃定了北京地铁1号线沿线以及北四环、北三环各小
区的高层住宅楼,共盗窃71起。因为案情复杂,受害者多,海淀法院昨天开庭审理的这起盗窃案整整进行了一天。
4名犯罪嫌疑人除秦某外,都有过因盗窃或者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的前科。据4人交待,他们专门选择高层旧楼作为“老偷”,陈某等人在选择作案目标时也非常精到。陈某说,他们首先定下地铁沿线的旧式楼房,尤其是7层以上的板楼。地铁沿线是因为方便逃逸,后来在不断“成功”后,他们又将作案范围扩展到北三环等地。选择老楼则是因为这些楼内住户的窗户有一个是在楼道内的,而且这种房子没有保安,也没有电子防盗门,比较容易进到楼内,然后找厨房窗户对着楼道的人家。
在时间上,他们选择的下手时间一般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0时,“这期间,该上班的都走了,一般情况下家里没人,这样要安全一些。”
“飞的”大盗作案时间固定在工作日
因为选定了作案对象和时间,陈某等人的“工作时间”也固定在周一至周五,周末时回老家长春休息,等没有什么风声以后再坐飞机返回北京“工作”。
从2002年开始作案至2004年6月被警方抓获,陈某等人共作案71起,一号线地铁沿线小区以及北四环、北三环的各小区几乎被他们偷遍了。根据警方统计,商某的涉案金额高达64万元,陈某等3人的涉案金额也都在38万元以上,但当受害人要求赔偿时,4名嫌疑人却都表示没有能力赔偿。商某在法庭上表示:“我们偷来的现金、物品都用在来往路费和住宾馆上了,没有钱赔他们。”
事先不踩点盗窃有分工
陈某交代,他们主要是2至3人合伙,沿着地铁线附近的小区内转,事先不踩点,走到哪儿逮着机会就“干一票”。他们随身携带两根撬棍,一把钳子,一把改锥,把工具装在包内,由一个人背着。
在作案时,他们一般都有分工,一个先去敲门或按门铃,如果有人应答,他们就另选目标。一旦屋内没人,团伙中力气较大的人就负责拉开窗户的护栏,把铁护栏拉开能钻进一个人大小的空,如果拉不开,就用工具把铁护栏撬开,然后钻进去两个人,另一个人留在外面“望风”。
只要被这几个人钻进屋,受害人家里基本就是被席卷一空。在他们盗窃物品名单中,从现金、首饰、笔记本电脑,到衣服、鞋乃至不锈钢菜刀,样样齐全。
婚礼上抓获新郎伴郎两盗贼
这4人被抓获的经过也非常戏剧性。2004年4月,警方在陈某等人的作案现场提取了两枚指纹。经过比对,锁定了陈某。警方随即调查到陈某在北京有一个女友,同时警方还从石景山区一家宾馆了解到,陈某经常与两个年轻人同住,经过调查,警方掌握了绰号“二胖”的云某和商某的情况。
据陈某女友说,陈某自称是一汽公司专门负责追债的“特勤人员”,每追到一笔债务,可以从公司拿到50%的报酬。在两人同居期间,陈某多次向其女友赠送金银首饰。2004年6月29日,警方在陈某老家将其抓获,他交代正准备参加第二天举行的“二胖”的婚礼。2004年6月30日,在“二胖”的婚礼上,警方将新郎云某和伴郎商某抓获。
一上贼船下不来
在4人当中,秦某曾经想洗手不干,但最终还是没逃离“团伙”。秦某的代理人说,秦某第一次来北京作案完全是受蒙蔽,并受到了团伙成员的胁迫。在伙同盗窃了多次后,秦某一直不想再干,但其同伙坚决不同意,还以他和家人的安全来威胁秦某。在这种情况下,秦某还是在2004年4月停止参与盗窃,为了断绝与同伙的联系,秦某专门更改了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直至2004年8月被警方抓获。
在庭审中,秦某也一再表示认罪服法,请求从轻处理。但是,几乎所有受害人都要求从重处理这4名大盗。被害人李先生说,他被偷走的钱是借来给家人看病的“救命钱”,因为钱被偷走,耽误了家人的治疗。“这些小偷不仅偷了我们的钱,还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被害人陈先生则有些后怕:“我儿子放学后发现家里被盗的,孩子要是早回去一点,碰上了这些人,那多危险!他们每次都携带刀子、棍棒等工具,说明他们就是有抢劫的动机,对社会危害非常大!”本报记者周明杰文范静 摄
编辑:林彦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