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两名中学生因被汽车撞倒而向肇事司机索要惊吓赔偿费案,近日由天津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据悉,此案为天津市首例索要惊吓费案。 去年9月13日19时,两名中学生途经文化市场附近时,被迎面驶来的桑塔纳客车撞倒,导致其中一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桑塔纳 客车司机负事故全责。两名中学生随后将肇事司机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和惊吓费。 法院判决王某赔付两名中学生医药费等费用1101元,并给付二人惊吓费各200元。
去年9月13日19时,两名中学生途经文化市场附近时,被迎面驶来的桑塔纳客车撞倒,导致其中一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桑塔纳
法院判决王某赔付两名中学生医药费等费用1101元,并给付二人惊吓费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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