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笔者近日从胶南城建部门获悉,为从源头杜绝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今年该市推出五项举措,为农民工在开工前上“保险”。 胶南市城建局清欠办公室王主任告诉笔者,为保障参加房地产建设农民工及时、全额地领到工资,清欠办的工作人员将尽可能地深入到每个工地,通过
走进农民工中间,了解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的这种方式,工作人员可以更切实地掌握农民工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胶南市清欠办强制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的用工单位,将依据签订合同的农民工数量,对用工单位按每个农民工100至500元的标准罚款。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中,近年来衍生出一种新的侵权模式:用工单位在技工工作结束之后,只肯给予技工发放同等劳动工作量下的工钱。用工单位对此振振有词:“用工前不知是技工。”不少农民工由于拿不出有效的证据,只能干吃哑巴亏。为避免这一现象的蔓延,清欠办要求农民工尽可能持“证”上岗。“证”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证明持证的农民工属何种工种,在用工过程中应享受何种待遇。职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靠“层层扒皮”为生的小包工头。
清欠办今年要求所有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制作工资条。工资条可以直观反映农民工在雇工期间应得的工钱。用工单位必须依据工资条对每一个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将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到卡里。
今年凡是在胶南市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建设的单位还必须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工单位需在工程投标后开工前,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足额缴纳。据了解,这笔资金将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户头,由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户头进行监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经清欠办查实后,从存入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支付。(谭明堂李守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