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 霍精锐
本报信阳讯 因手术中医用钻头折断,“潜伏”体内10年,固始县张广庙乡平楼村农民熊德发饱受苦痛。了解真相后,熊德发将医院告上法庭,昨日,固始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医患纠纷。
1994年11月16日,熊德发因被手扶拖拉机撞伤左腿,入住张广庙乡卫生院。次日,由
医师姜某(已故)主刀,对熊德发骨折部位施行钢板内固定术。术后半月内,熊德发一直高烧,就转入固始县人民医院治疗。该院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术后感染,合并症足背伸障碍。同年12月3日,固始县人民医院为其进行清创缝合术,取出钢板内固定器,牵引40天。熊德发出院后,仍感到患处疼痛不已,活动受限。2004年4月,熊德发到固始县中医院求治,经对手术部位拍摄X光片显示及医学鉴定,其胫骨内遗留有金属异物,且部分在骨面外。该金属物呈螺纹状,分析应为手术时钻头折断所遗留。经该院手术治疗,取出一长达2.4厘米的折断医用钻头,已生锈。
熊德发说,因折断的医用钻头遗留体内使其长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劳动,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得知自己10年来苦受折磨的“病根”后,熊德发将张广庙乡卫生院告上法院,要求被告张广庙乡卫生院赔偿后两次住院手术的医疗费、10年来的误工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6316.20元。
据悉,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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