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曹晶晶 实习生华璐)
用高压锅砸,用水果刀、菜刀砍,还用矿泉水桶、音箱、烟灰缸、啤酒瓶、电话机打,直至将人杀死……为了报复男老板的性侵犯,20岁的打工仔刘某用尽犯罪现场所有的可用物品残杀了老板16岁的女儿。由于担心女孩还没死,他还用报纸焚烧尸体。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刘某死刑。
遭性侵犯谋划“父债女偿”
站在被告席上的刘某身高只有1.63米,样子斯文。当他听到死刑宣判时,异常冷静,白净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刘某系广东兴宁人,初中未毕业就离开家乡四处打工。他于2004年3月来到广州某服装批发市场的一家店里打工。老板廖伟(男,化名),表面上是一个不错的老板,暗地里却有猥亵男性员工的癖好。刘某二十出头,白白净净,平日又沉默寡言,自然成为了廖伟的“猎物”,多次遭到其强制猥亵。
刚开始,刘某和其他男性员工一样,能忍就忍。在2004年7月至8月间,刘某和在发廊工作的李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廖伟不能容忍刘某脱离自己的控制,对其二人交往百般阻挠。他不但四处辱骂李某为“鸡婆”,还打电话给刘某远在家乡的父亲告状。刘某忍无可忍,心中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复仇计划——奸杀老板的女儿。
8种凶器残害花季少女
廖伟有一个16岁的女儿名叫小敏(化名),刚初中毕业,放暑假后经常独自在家。从其生前照片上看,小敏长得十分漂亮。由于员工平日就在廖伟家搭伙,所以小敏和刘某认识。2004年8月19日中午12时许,刘某趁着廖伟夫妇都在看档的时机敲响了廖伟位于沙河大街的家门。小敏见是熟人,就毫无防备地让刘某进屋。刘某进来后,趁其不备,扼住小敏的脖子,用菜刀、水果刀砍刺其头颈部。由于小敏此时已是血流满面,且刘某担心老板忽然回家,遂打消了强暴她的念头。他继续暴打小敏,拿起屋子里的高压锅向她的头部猛砸,当场将高压锅砸出一个凹处,手柄也断了。刘某还使用了矿泉水桶、音箱、烟灰缸、啤酒瓶、电话机等残杀小敏。
见到小敏躺在地上不动了,刘某一方面担心她没有死,另一方面想毁灭证据。于是找来报纸、布等点火焚烧其尸体。因冒出很大的烟,有邻居拍门询问,刘某害怕罪行败露,用水把火浇熄后从阳台逃离现场。作案后,刘某若无其事地回到档口继续开工。当天下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小敏系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而刘某无精神病,作案时有完全责任能力。
刘某听判后当庭表示上诉
昨日,这宗恶性杀人案在中院宣判。法官认为刘某杀人手段凶残,主观恶性大,杀人目的明确,应依法严惩。刘某杀人的起因是被性侵犯,不能成为减轻其刑罚的理由。认定刘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共91081.1元。刘某当庭表示上诉。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