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损失惊人 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惊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李军鹏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
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 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并不仅止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员、参与编制国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的顾林生说,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间接损失同样不可忽视。比如说,事故灾害发生之后,公众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公众心理也会受到巨大冲击。原有应急工作基础薄弱
从非典疫情到禽流感,从开县井喷到北京密云游园踩踏事件……这些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理,已经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首先是缺少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各部门都针对自己所负责的事项立法,缺乏沟通和协作。同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立法“以邻为壑”,大大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协作与合力。
其次,信息管理系统落后。目前,我国发生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时,都是以部门为单位逐级汇报,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信息分散和部门垄断,致使无法在危难时刻统一调集,迅速汇总。
此外,我国公共服务体系薄弱,很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冲击。
目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陈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