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部门称此类广告并不违法,无权要求停播广告 晚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目前广州不少公交路线上都会播放一些商业广告,乘客们多是“充耳不闻”。但日前,北京就有乘客因此状告了公交公司和当地工商部门,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市民声音“噪音污染”受不了 近日,记者乘坐多条线路公交车进行了体验。在一辆从中山八路开往东山的公交车内,除了到站前会播放一个药品的广告,在行车的间隙也时常播放,一位乘客表示,这些公交广告“很烦人,有时候连手机响了也听不到”。乘客吕先生则表示,这样的广告听一次两次没什么,老是听实在是叫人受不了,而且大热天受到“噪音污染”,“人的心情都变差了很多”。
■公交公司播广告没违反规定
很多市民认为,公交公司播放商业广告涉嫌扰民,有强迫乘客收听的嫌疑,建议公交公司予以取消。但广州几家公交公司声称,利用公交媒体播放广告是时下全国各大城市的通行做法,并不违反相关法规。
今年5月,北京市民李先生就因此问题将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乘客收听广告节目投诉到了当地工商部门,今年7月又因不满工商部门的答复将工商局告上法庭。而北京市工商局则答复说,公交车通过设置电视发布广告的行为并不违法,关于噪音问题的投诉,应归环保局管。
■工商部门目前暂时无权叫停
广州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人士昨日表示,按照《广告法》等广告法规规定,除了车身广告、户外广告、烟草广告等3类有特殊要求的广告需要广告发布者到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外,其他类型的广告经营者可以自行发布,由工商部门进行事后监管。因此公交车公司发布广告只需由其委托发布广告的广告公司审查员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即可。
该人士表示,目前工商部门没有理由要求公交公司停播广告,但如果公交车所播放的内容有危害社会安定或属虚假广告等问题,工商部门则会介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