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9日电(王志
杨学良)为有效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从今年起,山东省51个财政困难县全面实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试点,将力争用三年时间明显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状况。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从而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山东省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
51个财政困难县全面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试点,通过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乡镇财政资金并监督使用,使乡镇财政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相分离。
而在明确划分县乡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山东财政困难县由县级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收支实行预算统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六统管理”,山东省级将设立专项资金,根据考核情况,对开展“乡财乡用县管”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以达到激励效果。
据了解,山东财政困难县“乡财乡用县管”改革试点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乡镇财政困难状况得到明显缓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基层政权运转和重点事业发展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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